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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01-14 09:26   审核人:   (点击: )

各院系部、各单位:

我院于2010年11 月被命名为河南省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形成浓郁的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查漏补缺,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请各院系、各单位安排专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自查教职工和学生中课堂和课外活动中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情况;自查在各种会议中师生说普通话的情况和黑板报、公文、平时所出通知中写规范字的情况。

二、更换或推选“双推”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中层副职以上人员担任,组员中的联系人由教学秘书或办公室主任兼任。

三、更换或推选学生中推普组长及成员。

四、收缴教职工普通话等级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填写表三《教职工已取得和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合格证情况统计表》

五、各院系甚至各班近三年开展“双推”活动的照片、原始材料。

六、文学院、新闻与传媒系教师、测试员开展语言文字研究的成果(论文、著作、项目复印件)

以上工作请于6月15日之前结束。各院系将上述二、三、四条的内容填写表格,一、五、六条的内容以书面材料报送语委办公室(素质教育中心A-14楼6层,电话:3682233);各党务、行政部门只填写表三,收缴教职工普通话等级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将上述第一条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语委办公室。

                   

              新乡学院语委办 

                2011.5.20

附:表一、表二、表三

表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本表只限院系填写)

院、系名称:_______________

组长

成员

教师

学生

联系人

电 话

表二:学生中推普组长、成员(本表只限院系填写)

院、系名称:_______________

组长

副组长

负责年级与

班级推普工作的成员

表三:教职工已取得和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合格证情况统计

院、系、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成绩

等级

注: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合格证者不填“成绩”与“等级”。表三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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