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素质选修课课程征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课程申报范围
对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审美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创新创业素质等方面的课程,都可以申报;有热情、有兴趣、对某个方面有专长或有研究的校内外教师或同仁都可以申报;每人最多可申报两门课,最多开四个班。
本学期重点征集《中国传统文化》、《现代职业礼仪》、《言语交际艺术》、《生活着装艺术》、《情商与人的发展》、《幸福与人生》、《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科学探索与人类文明》、《爱情心理学》等课程或相近课程。
二、课程申报相关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2.有完整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案、考试或考核要求及其评分标准等。
三、填写下列材料和表格
1.填写所申报课程的课程标准(包括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课程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课程学时分配,教材与参考书目等)(见附件1);
2.填写素质课课程及教师简介(供学生选课参考)(见附件3);
3.填写《 院(系)公共任意选修课课程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本表须院系审批盖章)。
四、上课时间
星期三、星期四晚上。一般情况下,每门课按8周安排教学内容,每周2学时,共计16学时(考查、考试在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五、课程开设与上课教室
经学校审批,且学生选报人数理论课超过50人或实践课超过30人以上,方可开课。上课教室初步定于A-01号、A-11号楼以及分布有机房的教学楼、实验楼内。
六、截止时间
2016年5月31日下午5点。
《课程标准》、《XXX院(系)公共任意选修课课程申报一览表》、《素质课课程及教师简介》,纸质和电子文档交到素质教育中心(A-14楼西3层305素质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3682233)。
请各院系通知并组织相关教师申报。
素质教育中心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