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素质教育中心邀请,11月22日(星期四)晚上7点,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江国华教授在我校A-05学术报告厅作题为《法治的场境、处境和意境》的人文素质讲座,素质教育中心和政法系师生及其他院系师生共300多人聆听了讲座,历时两个小时的讲座秩序井然,互动环节气氛热烈。
江国华教授从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历程入手,详细介绍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举措对司法制度的挑战,他提出党的十八大之后,司法改革应是反思时代,反思法治当从语境开始。法治的语境可解读为有关法治对话的时空背景、文化台面以及对话者的角色关系等要素的总称,由场境、处境和意境三个密切相关的元素所构成,江教授深入浅出地详细分析了正确解读我国法治应正视的三个方面:正视中国法治所赖以存在的客观场境及其特殊性;正视中国法治所由以定格的历史处境及其客观性;正视中国法治据以承载的制度文本及其价值意味。
江教授的报告是一场生动的素质教育课,不仅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而且启发了师生对我国法治改革的理解与思考,培养了学生的人文法治精神。 23日上午,江教授来到政法系会议室与教师座谈,王选年副院长和张利伟处长参加了座谈。江教授结合河南省法学学科建设的特点谈了我校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几点建议,座谈会上大家就学科建设与发展及学生培养等问题畅所欲言。最后,王选年副院长代表学校聘请江教授为我校兼职教授并颁发了聘书。
(素质教育中心 供稿) 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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